当前位置:首页 > 政府信息公开>法定主动公开内容>政府文件>市政府文件
索 引  号 :012870556/2024-00031 发文机构 : 运城市人民政府
体裁分类 :政函 发文字号 :运政函〔2024〕8号
主题分类 :交通,重要实事项目 主 题  词 :交通,重要实事项目
成文日期 :2024年04月11日 发布日期 :2024年04月11日
标       题 :运城市人民政府关于授权运城市交通运输局为国道108线新绛至河津段改扩建工程等两个项目实施机构的通知
运城市人民政府关于授权运城市交通运输局为国道108线新绛至河津段改扩建工程等两个项目实施机构的通知
发表时间:2024-04-11

 运城市交通运输局:

  根据国务院办公厅转发国家发展改革委、财政部《关于规范实施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新机制的指导意见》(国办函〔2023〕115号)精神,现授权你局为国道108线新绛至河津段改扩建工程和国道342线闻喜至临猗段改扩建工程实施机构,负责特许经营方案编制、特许经营者选择、特许经营协议签订、项目实施监管及合作期满移交接收等工作。

  你局要严格执行相关政策规定,统筹加快前期工作进度,确保项目尽早落地、依法建设。

  运城市人民政府

  2024年4月11日

  (此件公开发布)

文件下载
相关解读