当前位置:首页 > 部门专题>市统计局专栏>政府信息公开>法定主动公开内容>统计数据及解读>统计分析>最新发布
1-3月份运城市规上工业能源回收利用率同比提高
发布时间:2024-05-10 15:57

  1-3月份,涉及能源回收利用(高炉煤气、转炉煤气、余热余压等)的企业有21户,占到规上工业总个数的2.1%。能源回收利用量为96.9万吨标煤,回收利用率6.5%,比上年同期提高0.2个百分点。其中,制造业能源回收利用率8.9%,比上年同期提高0.4个百分点,电力热力燃气及水生产和供应业回收利用率0.3%,比上年同期提高0.1个百分点。

  从分行业看,石油、煤炭及其他燃料加工业能源回收利用10.3万吨标准煤,回收利用率2.2%;化学原料和化学制品制造业能源回收利用6.0万吨标准煤,回收利用率4.0%;非金属矿物制品业能源回收利用707吨标准煤,回收利用率0.4%;黑色金属冶炼和压延加工业能源回收利用80.0万吨标准煤,回收利用率22.9%;燃气生产和供应业能源回收利用0.4万吨标准煤,回收利用率2.1%。其中,黑色金属冶炼和压延加工业回收利用量占到规上工业的82.6%。